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黄埔区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在本办法执行以后获得中国科技部门或省科技单位单独评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民企及中小型企业,按评定当年度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给予额外奖励,每一家企业每一年最高50万元。
南沙区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经省级各个部门新评定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天河区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公司,上年度经有关程序流程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的核心管理层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海珠区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第一次取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荔湾区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上年度经科技单位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佛山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获批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佛山南海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一)对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奖励科研费政府补贴50万元。(二)研发费补助。依照申报当年度税务机关确认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的5%给予资金补助,每一年每一家企业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东莞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定的,市财政局一次性奖励不得超过40万元。
东莞市松山湖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新评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30万元。
中山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通过评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政府补贴。
江门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清远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政府补贴额度:对新评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给予补助50万元。
韶关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补贴额度:获得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万奖补。奖补资金由固定奖补与财政贡献增量奖补两部分组成。
(一)固定奖补:通过认定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万元、固定额度奖补。此部分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二)财政贡献增量奖补:根据企业通过认定年度对比上年度的韶关地方留成数据增量部分计算,省级10万元。此部分奖补资金由韶关新区、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其中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市本级的由市财政承担。
潮州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补贴额度: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20万元。
汕头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补贴额度:首次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10万元。
汕尾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补贴额度:对组建并获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万元补贴。
云浮市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
补贴额度: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20万元。
茂名市电白区工程技术中心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