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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市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条件 :

    1.项目领域列入本申报通知,且每个承担主体限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承担主体必须为珠海市注册的企业 、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外引进的“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必须承诺于资金拨付前整体搬迁至珠海并开展正常经营。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原则上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为鼓励创新创业 ,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 、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等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制。

    4.项目承担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信誉 、纳税信用良好。

    5.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或能填补国内空白,或能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

    6.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能代表中(长)期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方向。

    7.项目实施后能形成产业集群或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

    8.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 ,领军人才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生产、研发和管理条件 。

    10.本项目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产业化项目以及享受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支持额度 :

    竞争性项目评审扶持是以项目为依托 ,通过无偿补助方式支持重点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 、重大核心装备研制 。单个项目市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300-500万元 ,且市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30%。

    组织方式 :

    (一)网上注册申报。请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

    (https://ywgl.zhcz.gov.cn/egrantweb/)申报,网上注册后 ,点击“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模块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至我局审核,确认通过后 ,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后辅助材料的顺序,打印一式5份,加盖公章 ,编制目录,统一用A4纸张胶装。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10月15日(网上申报系统预计9月15日开通) 。区科工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 。逾期不予受理 。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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